教育研習

1. 幼兒教育基礎組別


2. 幼兒教育的教與學組別


3. 幼兒教育選修研習組別 

學生須從以下七個組別內選修五個科目(選修特殊需要組別的學生,須修讀所屬組別內四個必修科目及一個組別內的選修科目),而其所選修五個科目內必須包含最少兩個組別。學生如未修畢經社會福利署認可的特殊幼兒工作訓練課程,學生必須修讀四個特殊需要組別內的必修科目及一個特殊需要組別內的選修科目。